今年3月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严查工程电缆质量问题的同时,也全力加大执法打假力度,推出了2017“质检利剑”行动。
12月18日,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竟有两起假冒伪劣电缆质量违法案。这应该是“奥凯事件”后,目前已经公开的最大两桩电缆案,现场共查获涉案货值约320万元。
河南开封市质监局查处海盟新城项目使用假冒不合格电缆案
2017年4月12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开封市海盟新城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存放电力电缆9种规格型号。经鉴别,这9种电力电缆涉嫌假冒河南金水交联电缆有限公司产品。执法人员对上述9种规格型号的电力电缆进行了抽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执法人员查封了9种规格型号电力电缆共计4747米,货值1196302.8元。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四川泸州市质监局查处四川虹信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质量不合格电缆案
2017年5月4日,根据举报,泸州市质监局、江阳区质监局执法人员,会同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干警以及四川新世纪电缆有限公司维权人员,对四川虹信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并准备用于某楼盘的电缆进行检查,现场发现3种规格型号共9盘电缆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执法人员对该电缆予以扣押并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法产品货值199.8万元。因该案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这是其实施24年来首次修订,并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有诸多新变化,其中对仿冒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商业活动的标识行为,均作了规定,同时与《商标法》实现有机衔接。
随着质量执法与打假力度加大,电缆行业的质量违法与诸多不正当竞争现象有望得到遏制。未来,政策高压将是常态。电缆人既不能心存侥幸,也不要大意失荆州。下面这两个案例,也非常具有代表性和警示意义。
案例警示一:不能心存侥幸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湖北咸宁某地方工程出现“问题电缆”,但在今年联合联动、协同共治的“全流域大监管”模式下,被质监部门查获。
8月初,咸宁市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升级配套改造工程使用的交联电力电缆,被武汉质检所检出“20℃导体直流电阻”和“绝缘热延伸”试验项目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事后,某工程电线电缆销售人员涉嫌冒领检验报告,并将不合格报告的数据篡改为合格,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被武汉市、咸宁市质监部门联手协同查获。
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同时对已使用在工程中的不合格线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更换。
案例警示二:不要大意失荆州
钟某是一家电缆生产企业负责人,其公司曾向武汉天街项目提供两种规格型号、总价值38万元的电缆,但被武汉市质监局抽查并认定不合格。钟某也被控从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钟某辩称,由于工期紧张、加急生产,质检员发现铜截面超过国标,但工人调整模具后未及做出厂检验,由于模具压得过紧,导致出现俗称的“九折线”检测结果。
巧的是,因为质监部门抽样不合规定,《检验报告》被指不能证明整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据《电力电缆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电缆类产品抽样数量为一整段样品不少于40米,其中20米作为检验用样品,剩下作为备用样品。而本案中,质监部门仅抽取电缆样品6米。最终,本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结案,钟某逃过一劫。
钟某高中毕业后就进了电缆企业打工,靠着勤奋自学了相关知识,创办了一家小型电缆厂。才拿到国家生产大型电缆的许可,却因为一次的疏忽大意,差点使多年心血毁于一旦。